目前世界上共有兩大森林認證體系(即FSC與ISO 14001)和兩大區域體系(即泛歐森林認證體系與泛非森林認證體系),還有10多個國家森林認證體系。現就主要森林認證體系作一簡要介紹。
森林管理委員會(FSC)
特征
◆ 由非政府組織、木材貿易商和制造商發起,通過授權認證機構認證森林,促進森林的良好經營;
◆ 各利益方決策共享,利益平衡;
◆ 制定FSC原則和標準時兼顧環境、社會和經濟各方的平等權利。
范圍
◆ 授權認證機構、制定標準、產銷監管鏈和產品標簽;
◆ 全球性;
◆ 各種木材。
方法
◆ 根據FSC的原則和標準評估FSC地區和國家標準
◆ 根據FSC的原則和標準和地區標準評估森林經營業績;
◆ 認證包括了對經營體系的要求;
◆ 適用于森林經營單位水平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特征
◆ 提供質量和環境保證體系,包括ISO 14001和ISO 14004(1996)環境管理體系;
◆ 沒有特別針對森林經營的標準;
◆ 是對以業績標準為基礎的認證體系的補充。
范圍
◆ 標準化(體系標準)和認證;
◆ 無產銷監管鏈和產品標簽;
◆ 全球性。
方法
◆ 以體系或進程標準為基礎的認證;應用機制建立環境政策和目標,并確保其實施;
◆ 無以業績標準為基礎的森林經營標準;
◆ 適用于組織的管理和特定的森林區域。
泛歐森林認證體系(PEFC)
特征
◆ 由歐洲林主發起的私有進程;
◆ 國家政府機構的成員進行決策,根據木材生產能力決定選舉的權限;
◆ 它的建立是為了滿足歐洲私有林主的需要;
◆ 促進赫爾辛基進程所定義的森林的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
范圍
◆ 標準化、產銷監管鏈和標簽;
◆ 打算作為歐洲各國森林認證體系相互認可的框架;
◆ 地區性:歐洲。
方法
◆ 根據赫爾辛基進程為基礎的認證標準評估國家標準和體系;
◆ 根據泛歐標準和國家采用的泛歐標準評估森林經營;
◆ 國家水平上森林業績要求不同;
◆ 引進"區域認證"的概念。
泛非森林認證體系(PAFC)
特征
◆ 由13個成員國組成的泛非木材貿易組織非洲木材組織發起;
◆ 制定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可作為認證的基礎;
◆ 認證體系不完整,還不包括認證進程和相應的管理。
范圍
◆ 標準化;
◆ 無明確的認證進程;
◆ 地區性:非洲。
方法
◆ 包括原則、標準和指標的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在喀麥隆、科特迪瓦及加蓬進行實地測試。
馬來西亞木材認證委員會
(MTCC)
特征
◆ 由政府發起,開展和管理馬來西亞的獨立第三方認證體系;
◆ 由各利益方代表組成"托管理事會"管理的非贏利性組織;
◆ 與FSC合作,確保馬來西亞的標準和指標符合FSC的原則和標準。
范圍
◆ 標準化、認證、產銷監管鏈以及產品標簽;
◆ 國家:馬來西亞。
方法
◆ 根據以ITTO標準和指標為基礎的"馬來西亞森林經營標 準和指標"評估森林經營業績;
◆ 適用于森林經營單位水平。
加拿大標準化協會(CSA)
特征
◆ 它是制定標準和實施認證的自愿 會員協會;
◆ 由森林工業利益團體發起的森林可持續經營體系;
◆ 包括建立管理體系(目標和戰略),以及以蒙特利爾進程標準為基礎確定經營目的和特定的業績目標;
◆ 確保標準制定及當地森林可持續 經營的價值和目標定位中公眾參與的合理機制。
范圍
◆ 標準化和認證;
◆ 國家:加拿大;
◆ 無標簽或產銷監管鏈機制。
方法
◆ 根據以類似于蒙特利爾進程標準的國家標準和21個"關鍵因素" 為基礎的認證標準評估森林經營的業績;
◆ 以ISO 14001作為體系標準;
◆ 適用于特定森林經營區域。
美國可持續林業倡議(SFI)
特征
◆ 由美國木材工業部門發起;
◆ 由美國林業及紙業協會和外部專家發起;
◆ 非傳統意義上的認證體系,提供 一個"質量管理體系";
◆ 進行第三方審核,自行評估也被 認可;
◆ 由"多利益方委員會"管理標準 和認證計劃。
范圍
◆ 制定"可持續林業原則"、"指南" 和"業績測試(標準)"作為環境性能持續提高的框架;
◆ 無產銷監管鏈和產品標簽的機制;
◆ 國家:美國和加拿大。
方法
◆ 初步以"體系"為基礎的認證,根據可持續林業倡議的可持續林業原則評估環境的改善情況,實現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最終目標;
◆ 包括業績測試,符合蒙特利爾進 程;
◆ 適用于組織的管理及特定的森林 區域。
印尼生態標簽研究所(LEI)
特征
◆ 由印度尼西亞前環境部長領導的 工作組發起;
◆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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