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家具行業沒有嚴格控制有毒物質的環保標準,國家僅有對刨花板、中密度纖維板技術要求。1989年頒布的(GB11718.2-89)中密度纖維板技術要求規定,板內甲醛釋放量每100克重的總可抽出甲醛量不得超過70毫克。1992年由中國人造板技術委員會制定的技術要求規定,每100克重人造板含有毒物的范圍在20至40毫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1999年6月頒布人造木質板材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中規定人造板材中甲醛釋放量應小于0.2mg/ 。
目前,美國和歐洲對家具產品執行嚴格的環保標準。甲醛的國際標準釋放量,每100克重的總可抽出甲醛量不得超過10毫克,歐洲標準是每100克重的總可抽出甲醛量不得超過12毫克,比我國的標準嚴格的多。
按我國現行的標準,居室環境空氣中甲醛濃度的標準不超過0.08mg/ ,如果長期慢性吸入0.45mg/ 的甲醛,可導致慢性呼吸道疾病增加。調查顯示,一些居民在購買新家具后3周內因家具散發的“異味”,出現頭昏、惡心以及呼吸道不適等癥狀,個別消費者還因此誘發嚴重疾病。
目前國家僅有兩種板材的標準和室內空氣的標準,尚未制定出有關家具釋放異味特別是甲醛含量的標準,室內環境檢測中心一般采取對比檢測的方法。即在相同檢測條件下,對有無家具的房間分別進行空氣質量檢測,主要檢測空氣中的甲醛和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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